熊烈鎖1992年安徽大學法律系畢業,同年參加全國律師資格統考取得律師資格, 1998年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經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,獲法學碩士學位。現為
熊烈鎖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和較高的執業水平,曾在《當代司法》、《當代研究生》、《法制日報》等報刊雜志上發表過學術論文,參編過《房地產投資法律風險與防范》、《銀行法律實務》等書籍;曾在北京興華大學、北京工業大學、北京京海學院等大學法律系任教,講授大學《商法》、《經濟法學》等課程。熊律師擔任中國《找法網》經濟類法律咨詢版的特邀嘉賓,曾被中國《找法網》評為“最受歡迎的律師”,被“中國大律師網”中國大律師評選組委會評為“中國大律師”2012年被北京市律師協會評為“2009—2011年度北京市優秀律師”稱號。
熊律師辦理的備受媒體關注的其他大案要案眾多,刑事案件有2004年吳若甫被綁架案,擔任三號人物董立民的辯護人;2008年參與轟動全國的楊佳襲警案,接受楊佳父親的委托,去上海檢察院閱卷、會見楊佳,就楊佳襲警案發表的辯護觀點,如楊佳精神病鑒定是辯護的重點、異地管轄等被全國各大媒體紛紛轉載,該案備受媒體關注,;2009年宿遷拆遷殺人案,擔任被告王馬鈴的辯護人,此案也是轟動全國的大案;2010年何勝凱在遵義中級法院殺人案,擔任被告何勝凱的辯護人,此案也備受全國媒體關注。
熊烈鎖律師辦理的不少刑事案件取得了較好的辯護效果和社會效果。2006年田某故意傷害致死案,一審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審理,檢察院要求嚴懲被告人,要求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。熊律師認為,被告人雖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后果,但被告的行為屬正當防衛,應依法減輕處罰。經過熊律師的辯護,法院只判處了被告5年有期徒刑。2008年馬某雇兇殺人案,同案犯張某殺死了被害人,熊律師為張文明進行了辯護,發表的主要辯護觀點為:張某為從犯、初犯,后來,法院采納了此辯護觀點,被告張某被免除死刑。2009年宿遷拆遷殺人案,被告王某殺死了拆遷公司的經理,砍傷了多名拆遷人員。熊律師在其辯護中稱:王某為保護自己的財產不受侵犯,采取的砍殺被害人的行為屬正當防衛,通過激辯,法院最終也采納了此辯護觀點,一審只判處了王某8年有期徒刑。2010年11月,被告魯某強奸案,熊律師的辯護觀點為:魯某為未成年人犯罪、屬犯罪未遂。經過我辯護,魯某最終被免予刑事處罰。
熊律師擔任眾多企業常年法律顧問、為企業的發展保駕護航。法律顧問單位有大型國企北廣電子集團有限公司、大型國企京華星貿易大廈有限公司、北京華星世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,以及北京京站國運實業開發總公司、北京洲際建筑設計與裝飾有限公司、北京世方晟業裝飾有限公司、北京中新集團財務有限公司、北京因特服飾有限公司、北京中興通科技有限公司、清華科技園建設股份有限公司、國都證券有限公司、《人民法院網》、檢察日報所屬的《正義網》等數十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,長期與客戶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系。
熊烈鎖律師經常接受媒體采訪,為廣大媒體解答法律問題,在社會上知名度較高、口碑很好。曾就“購房如何維權”接受yahoo網采訪,就“酒店12點退房是否合理”接受sohu網采訪,就“反不正當競爭法待提高罰款限額”接受鳳凰網采訪,就“患者索賠改成由受害方舉證”一事接受《中國青年報》采訪,就“衣服變廢紙”賠償難滿意一事接受《新京報》采訪,就“接手機吸費”一事接受《北京科技報》采訪,就“工程領域職務犯罪問題”接受《檢察日報》采訪,就“肇事車主代被撞者告保險公司獲賠”一事接受《揚州時報》采訪,就親子園機構“蒸發”一事接受《京華時報》采訪,就“學生傷害適用法律”接受《法治晚報》采訪,就“海外行賄門”一事接受《21世紀經濟報道》采訪,就日化企業漲價一事接受《中國企業報》采訪,就“央視《贏在中國》被指忽悠觀眾”一事接受《金羊網-新快報》的采訪,就iPad商標侵權事件接受《法治晚報》采訪,就“小悅悅事件”接受中國新聞社采訪,就“蔣介石重慶行營被拆”事件接受sohu網《微言大義》微博專訪……
熊烈鎖律師為人正直、富有愛心,常年積極參加法律援助工作和社會公益活動,為困難群體提供法律服務,扎根基層,勤勉盡職,為基層人民群眾提供優質法律服務。為此,其擔任主任的律所被評為三進活動“十佳律師事務所”。